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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机器人智能化趋势不断加剧,各行各业都出现了机器人的身影,我们使用的商品可能很多都出自于机器人之手,在许多领域,机器人正在逐步取代人的作用,对人类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引起人类社会的高度关注,其中最为人所重视的是机器人能否成为像人一样的主体存在,具备主体性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主体和主体性分析,认为主体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现为实践性和社会性两方面,而机器人只是有限的实践性,同时机器人并不具备社会性,因此机器人只是有限的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本质属性,主要表现在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而机器人表现出来的是被规定的自觉性、被限制的能动性和程式化的创造性,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性特征,所以我们说机器人并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主体性。机器人主体性特征虽然不是完全的主体性特征,但依然会对人和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机器人主体性问题的分析会加深人对自我的认识;机器人作为人的延伸,强化了人的生理能力和智力能力;机器人的发展将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人们对机器人主体性过分担忧加剧了“末日悲观论”的恐慌;新型人机关系让人对物产生了认知困惑;机器人主体性的加强让人对机器人过于依赖,反过来也影响了人的全面发展;机器人主体性特征的愈加明显会加剧道德的混乱,引发权利和责任归属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必须理性看待机器人的主体性问题,首先要认识到机器人的主体性永远不能代替人的主体性,其次在和机器人的博弈中,人要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作用,以人为尺度引导机器人发展。新型的人机关系是“人—机器人—机器”的关系,这种关系下机器人不是简单的被操作对象,它会对反过来影响人的全面发展;面对机器人的影响,我们认为加强人文教育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重要内容,同时,应该在机器人发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尺度引导机器人技术合理发展;还应该完善社会道德体系;制订与机器人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规范机器人技术发展,让机器人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助力人类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