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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信息化程度的快速提高,世界正在进入一个不同于传统社会的风险社会,社会突发性危机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和迅速扩散性都在日益增强之中。无论是“人为”还是“天祸”都已经超越人类知识的预期和控制范围。
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公共危机层出不穷,显然公共危机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组织环境的相对稳定性正被不确定性、复杂性、风险化合多元化所替代,不断爆发的自然危机、公共卫生危机、生产性危机等向人类社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各种危机的频繁发生标志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对社会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我国各地公共危机事件频繁发生,如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重大传染性疾病等。我们迫切需要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将公共危机管理纳入政府管理的日程,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公共危机源于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处理不当所致。人不仅依赖于自然界,对自然界有能动作用,人更受动于自然界。在能动与受动这对范畴中,对能动性的滥用以及对自然界的被动都会产生公共危机。而人生活在现实社会当中,社会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也会产生公共危机。为了更好的理解公共危机的本质,有必要从探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出发来审视公共危机产生的根源。
人们在以自然技术作为手段满足自身和社会的需要的同时,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制约了人类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除了更好地运用和创新自然技术之外,还需要不断地运用和创新社会技术。以社会技术来调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为自然技术的运用和创新提供支持。作为社会技术的制度创新就是以此为目的,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规范人在与自然在相互交换的过程中行为,以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为出发点。而制度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运用和创新就在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