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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艾滋病是全球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我国艾滋病的流行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儿童艾滋病感染人数不断增加,儿童艾滋病问题日益严峻。感染HIV的儿童经常发生体格生长不良、神经发育异常和神经系统发育推迟,由于机体免疫力低下,容易患机会性感染。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起步较晚,关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生长发育及疾病发生状况的研究较少。HIV感染母亲及其家庭是个特殊的群体,多数居住在贫困地区,卫生条件差,而且由于艾滋病可发生母婴传播,大多数婴儿采用人工喂养,关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如何,有待于研究。因此,了解我国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探讨影响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因素,以便更好地采取干预措施,改善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同时对促进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目的]了解我国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生长发育及患病状况,评价其营养状况,探讨影响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因素。[方法]于2005年1月~2007年12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艾滋病相对高发地区的4省7个市/县开展调查研究,对2004年12月~2006年6月在研究地区分娩的HIV感染母亲所生的婴儿进行随访调查,至婴儿满18月龄。分别在孕期及分娩期、产后3、6、9、12、15、18个月等不同阶段,进行医学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和记录疾病发生情况。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通过询问以及结合相关医疗记录的方式,采用调查表对孕产妇及婴幼儿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以2005年中国九市郊区儿童体格发育指标及2006年WHO标准为参照,采用t检验、卡方检验,比较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指标;采用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因素进行分析,统计软件应用SAS 9.1。[结果]1、HIV感染母亲所生的非HIV感染婴幼儿的体重不低于WHO标准,但与我国九市标准比较,婴儿6月龄内体重较低,6月龄以后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非HIV感染婴幼儿的身长、头围在12月龄后低于两个标准。婴儿的身长自12月龄以后明显低于WHO标准;与我国九市标准比较,婴幼儿自出生至18个月(除外9月龄)身长偏小。在多数时期,非HIV感染的男童的头围低于九市标准和WHO标准,非HIV感染女童的头围低于九市标准。2、HIV感染婴幼儿体格生长、运动发育劣于HIV感染母亲所生的非HIV感染婴幼儿。3月龄后HIV感染婴幼儿的体重、身长明显低于非HIV感染婴幼儿的体重和身长,但是两者的头围无明显差别。HIV感染婴幼儿与非HIV感染婴幼儿坐、行的月龄存在着显著性差别(p<0.05),HIV感染婴幼儿行走的月龄比非HIV感染婴幼儿晚2个月。3、HIV感染婴幼儿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腹泻的发病密度高于HIV感染母亲所生的非HIV感染婴幼儿。18月龄内,HIV感染婴幼儿发生腹泻的危险是非HIV感染婴幼儿的1.75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RR=1.75,95%CI:1.30~2.36;p<0.05)。4、HIV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营养不良患病率较高。非HIV感染婴幼儿在3月龄时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最高,分别为5.8%、17.65%和3.36%,以后呈下降趋势,但生长迟缓率在12月龄以后有所回升。HIV感染婴幼儿在生后6个月内低体重率和消瘦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年龄增长,生长迟缓率呈上升趋势,15月龄时高达47.06%。影响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因素主要有:母亲的民族、家庭收入、孕期健康状况、喂养方式、婴儿性别、出生身长别体重、HIV感染状态、腹泻等。[结论]1.HIV感染母亲所生的非HIV感染婴幼儿体格生长略差,尤其是身长和头围发育差,婴儿3月龄时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较高。2.HIV感染婴幼儿的体格生长劣于非HIV感染婴幼儿,运动发育较晚、儿童常见疾病发生率高。由于大多数地区没有开展早期诊断,未能早期应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待于加强早期诊断,及早治疗。3.HIV感染母亲的社会人口学特征、母亲的健康状况、婴幼儿的喂养方式及健康状况和服用抗病毒药物、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等因素影响着婴幼儿生长发育。4.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应加强母亲孕前及孕产期保健,加强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定期随访、给予高质量的喂养指导、开展早期诊断、及早发现HIV感染婴幼儿并及早给予抗病毒治疗,减少营养不良的发生,预防感染性疾病,保护和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