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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村镇建设有别于其他产业主导的村镇建设,物质空间的功能与形式不仅要满足居民的生产生活,还要满足外来游客的旅游需求。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目前被多学科、多领域应用延伸。本文采用利益相关者这项重要工具分析旅游村镇营建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且,将村和镇分开研究,试图了解村和镇在空间营建上的区别。文章对大理剑川沙溪古镇和鹤庆新华村进行实地调研。首先,深入了解两地的旅游发展情况与物质空间形态变化情况,确定影响两地发展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旅游经营者、社区居民、游客;其次,确定利益相关者后,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访谈和问卷调研,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参与空间营建的方式,分析他们在旅游村镇发展过程中采取的各种措施,他们对空间营建的影响,以及利益各利益相关者的格局;接着分析空间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塑造与影响;最后,分析空问营建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关系,构建两地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措施,以及空间营建与利益相关者互动的长效机制,得到如下结论:(1)在沙溪镇,政府这一行动主体还单方面决定着空间格局与整体风貌,对空间营建产生重大影响。在新华村,政府这一行动主体则不再单方面的决定着空间格局与整体风貌,而是需要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互动。(2)在两地的旅游发展过程中,两地的空间营建都经历了从自组织发展到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共同推动的过程。旅游村镇的空间(或者说是土地资源)逐步得到释放,成为了市场力量、政府力量、地方公众力量和外部力量角逐的场所。(3)沙溪镇旅游发展后,在旅游核心吸引物的作用下,与旅游活动密切相关的诸如旅游商店、客栈、餐饮等在空间上靠近核心吸引物,与旅游活动联系较弱的诸如政府、粮管所、派出所等公共设施向外搬迁,采用改建、重建、保留等手段对老镇区空间进行重组,使老镇区的职能组团逐渐转化为旅游组团。新华村由于没有承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在旅游发展后出现的则是旅游组团和居民生活组团相重叠,居民和旅游者共同分享景观好的区域。(4)在旅游村镇的营建过程中,社区居民没有充足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权力资本与旅游经营者和政府向抗衡,这样看来貌似在整个空间的营建过程中居民都是处于被动地位的。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这样的制约框架内,居民仍有着自己的行动空间,他们通过自己拥有的土地资本、住宅空间与旅游经营者、政府相抗衡,从而获得自己的利益。(5)空间营建不仅仅是技术行为,也是各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结果。在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博弈常态化的现实社会中,利益相关者达成“主体间共识”,形成行为“契约”就显得尤为必要。(6)除游客外,其他利益相关者首要的利益诉求虽然都是经济层面的诉求,但是,由于其他诉求的不一样和实现自身利益诉求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实现。因此就造成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在旅游获得迅猛发展时,这种矛盾可能会激化,带来不利益村镇发展的空间营建,新华村现阶段就处于这样一个矛盾初步激化的阶段。事实上,三方都想获得当地的旅游开发建设权利,所以对于相对较弱的一份就会敌视较强的一方,尤其是在强势的一方是旅游经营者时,这种敌视就显得更为明显。因此,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行调适,强化其共同的利益诉求就显得尤为必要。(7)随着旅游的发展,旅游镇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逐步完善,核心吸引力、聚集力增强;旅游村则呈现出一些镇的特点。(8)提出旅游村镇空间营建与利益相关者互动长效机制: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搭建平台,公开信息、改变“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方式,采用“交互式”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