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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画六法在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下,面对不同对象,其每一条内容涵义的不同,来梳理出中国画造型上由不成熟到成熟,又在造型成熟之后由"以形象为中心"过渡到"以笔墨为中心"这样一个主流的趋势,亦即中国画发展由酝酿、成熟到演变的过程.在不同的绘画史阶段里,六法,仅仅是被作为一个严整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来借用的,其画法规范和品评指标总是随着时间的演进而产生着量的或质的变化.简括之,宋元人所称的六法,是对晋唐时代六法内容量的扩大;而明清人所言的六法,又是对宋元时代六法内容质的变易.这样的变化,由晋唐到宋元,是源于绘画题材的扩大,六法的各项内容虽然有了变化,但形象这一大前提,却是不变的,其余的各项内容,包括笔墨,作为小前提,都是为了配合形象塑造;而由宋元到明清,则是源于画家观念的转移,他们的立足点,由绘画性绘画的立足于形象,转移到书法性绘画的立足于笔墨,不但六法的各项内容产生了变化,六法的大前提亦由形象变为了笔墨,其余的各项内容,包括形象,作为小前提,都是为了配合笔墨抒写.本文通过比较论证,旨在说明,在绘画性绘画的历史背景下和在书法性绘画的历史背景下,无论是在观念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其标准都是不同的,因此在面对具体作品时无法一概而论,惟有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对客观的分析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