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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村一类的移植型民俗风景区,是全球化时代,由旅游工业所催生的“文化再生产”产物。在这类景区中进行文化表演的“他者”身份十分特殊;一方面,对于其文化原生地的族群而言,他们是进入到现代社会中生活的群体。但对于来自现代社会的游客,他们又是不折不扣的传统文化代言人。文化批评者通常将这些“他者”看作是对本民族文化知之甚少、被商业体制操控的拙劣模仿者。但对这一人群真实的生存状况至今还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本文将以云南民族村彝族村寨为例,综合利用旅游人类学中族群认同的理论,对这一以表演本民族文化为职业的“他者”做出分析。
在民族村这个将民族文化元素刻意放大但同时极度商业化的特殊场所中,表演文化的“他者”对自身文化的认识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迁,实际上形成了“两套系统”来应对民族村特殊的环境——其中一套系统是对本民族文化的机械表演和阐释:这种职业化的、一成不变的文化表演方式适应了民族村内商业气氛浓厚的环境。而表演的“他者”可能并不将他表演的文化内容认定为自身的真正文化。从而有效避免了商业化对自身民族文化的潜在伤害。但由此也产生了文化表演误导观看者而并不误导表演“他者”的奇特现象。另一套系统则在文化表演“他者”职业之外的真实生活中发挥着作用。由于民族村的特殊环境,文化表演“他者”作为一个群体要受制于公园的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即不可能过其族群原来的生活,又不能完全溶入城市生活之中,由此引发其与外部世界的隔阂。与此同时,相同的遭遇及利益很容易让以文化表演为职业的“他者”跨越民族的界限“抱成一团”,成为一个自我认定的群体。这一群体表现出对传统足够敬畏的价值观,划定严格的群体边界,最终使这一群体中的个人虽然处于高度现代化商业化的环境中,却并未成为丧失母体文化的商业奴隶。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所有形态的民族文化毫无疑问都处于现代化的大环境中。作为一个绝妙的隐喻,民族村中的文化表演“他者”在一个商业气息浓重的地方通过变迁之后的群体认同方式保持了自己不同于商业社会的价值观。传统与现代两种气质并行不悖的同时存在于他们身上,在其背后是对传统力量的足够敬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的话,传统与现代并非是势同水火的对立事物,我们对传统、现代进行简单的两分法实际上是在用现代性的眼光否定传统在现代生活中的存在。我们的理性还远未发展到可以判决传统和现代命运的地步,传统在普通民众中的草根力量之强要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个人会根据现实来调整对待传统的策略,而基于此所结成的群体强大的对外排斥力也保证个人不会成为失去文化认同的流浪汉,这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传统存在的独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