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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大趋势。虽然我国1996年3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简易程序,但由于受当时立法技术所限,国内又无任何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谨慎的立法态度和不算成熟的立法技术使得相关立法条文稍显粗糙,并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存在不少缺陷,并未有效发挥其分流案件的作用,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的需要。为此,实务界与学术界对刑事简易程序进行研究,力求完善这一制度。但是,由于视角不同,其个体研究离全面、透彻地了解并完善这一制度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对刑事简易程序的研究需要继续深入开展。
本文即是在对刑事简易程序的含义、理论基础、立法及司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介绍和比较了中外各国对刑事简易程序的研究和相关立法,发现它不仅仅在司法实践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在学理上也受到了极大的肯定和重视。因此,而被世界各国广泛运用,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式,其中最主要、最有代表性的刑事简易程序是:处罚令程序、辩诉交易程序和简易审判程序,它们在设计和运用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表现出各自的优越性。本文的目的即在于通过探讨刑事简易程序在我国的发展和完善,并联系司法具体操作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和不足,提出建议,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同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设置符合自身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刑事简易程序体系,以期对刑事简易程序的日趋完善和相关司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