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yjob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制度是建立、完善行政诉讼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行政诉讼制度中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仅是一国行政诉讼发展水平的体现,而且真实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的程度及民众权利的保护程度。因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涉及的面很广,一方面,关系到司法监督行政的范围,一方面关系到公民权益的保障范围,最后还涉及有关解决纠纷的范围。
  本文首先界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然后阐述了影响行政诉讼法上受案范围的三个要素,接着论证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演变过程,从立法史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与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扩大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向和思路:从宏观上调整立法指导思想,从结构上改变立法模式,从标准上明确立法标准,适当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审查形态上,行政诉讼审查应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
其他文献
期刊
会议
会议
期刊
会议
会议
期刊
期刊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为了使这一法律制度在新时期重新焕发出活力,我国进行了一些尝试和创新,确立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制度的创新,既保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原有结构,又较好地突破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局限性,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效对接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