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实践中产生的建设工程纠纷日益增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载体,对其效力的正确认定是法院审判和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正确认定对于建设工程争议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行业有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审判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最高院部分案例的判决观点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在司法实务中的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并加以探讨,希望能为该类合同效力的合理认定提供一些思路。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实践加以考察和认识,通过汇总最高院审理的十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案件的审判焦点和判决观点,并着重对其中两个经典案例加以分析,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并从案件的当事人争议的观点和法院所持观点中引发一些思考,提出司法审判实践中面临的一些实务问题。第二部分在对司法审判实践有个初步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主要法律适用及后果进行了概述和相应的分析梳理。一是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本身出发,主要分析了现阶段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应司法解释对效力认定的规定及所持态度,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加以论证;二是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出发,论述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处理,包含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处理。第三部分在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案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基本理论和法规后,提出了目前实务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几个争议较大的实务问题及关于司法解释条款的争议问题加以分析论述。首先提出合同无效后的法律适用选择及合同无效后参照结算条款的合理性;其次对理论界和实务中颇有争议的强制性规范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属性分析,指明对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应当正确的理解和使用,即明确区分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最后,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适用的司法解释出发,对其中部分争议较多的条款提出自己的理解与观点,指出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可以考虑合同的有效处理,以及在法律监管达到法所追求之效果时,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灵活认定处理,以期对相关条款的准确理解与适用。论文最后对全篇文章加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