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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题来源于对纪录片创作实践活动的总结,由纪录片编导创作上升到理论总结,力图探讨纪录片编导创作中几个本体论题。对于纪录片导演而言,如果前期创作是一种选择,那么后期创作就是对于这一选择的安排和控制,而所有选择与结构,其核心原则是现场。论题主要从三个基本概念与领域来进行阐述:前期阶段的原状非组织事件,后期阶段的非组织结构和纪录片现场原则。正如比尔·尼可尔斯提出的“道德问题对于纪录片的制作很重要”那样,在此,作为纪录片创作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制作道德本质上是贯穿纪录片创作全过程的形式命题。在纪录片编导创作的前期阶段,重点在前期的材料选择层面,意图阐述纪录片原状材料对象所建立的非组织事件;第二层面则是期待这一非组织原状事件所构建的“非组织结构”,从要点、布局到整体建构,探讨非组织事件所构成的非组织结构的纪录片本质特征;最后是纪录片的现场这一核心基点与原则问题。纪录片是可以采用所有影像叙事策略进行还原一个事件和一个现场的,同时,纪录片的编导创作基点是建立于基本的符合材料现实的告知原则上,这一原则就是告知认可原则。在边界确定的所有前提与条件基础上,纪录片所依据的是非组织事件与这一事件联系所形成的一种只有纪录片才具有的非组织结构。非组织事件及其结构与现场原则构成纪录片编导创作领域的三大问题,也同时划定了纪录片区别于其他类型影片的基本边界,据此,我们才能够回答何为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