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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两地上市正成为中国大陆企业进行融资及加入国际资本市场的有利途径,并有扩大的趋势。所谓两地上市是指中国大陆企业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按照“同股、同价、同时”的原则分别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方式。由于中国实行一国两制,在大陆和香港实行两种法律制度,再加上两地证券市场发展的成熟度不同,导致大陆、香港证券市场的上市法律标准有很大差异。一家大陆企业要想实现两地上市,就必须符合大陆、香港两地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这样无疑增加了大陆企业两地上市困难,不利于中国统一证券市场的形成。因此很有必要对大陆、香港两地上市的法律标准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找出大陆、香港两地上市标准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基于此种比较促使大陆、香港两地证券市场彼此学习对方上市标准中的长处,从而弥补自身上市标准中存在的不足。可以说,通过两地上市标准的比较,对于一家大陆企业顺利完成两地上市无疑是有利的,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统一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为两地上市(A+H)制度的概述。本章在对我国大陆、香港两地上市制度的产生背景进行介绍的同时,对A+H定义及两地上市的发展进程进行了探索。从中可以得知,为了促进大陆企业顺利两地上市,有必要对两地上市法律标准进行比较研究。第二章为两地上市(A+H)法律标准的比较。在本章中,首先阐述了A+H法律标准比较的现实意义,其次具体介绍了大陆、香港两地证券上市标准中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具体介绍了大陆、香港两地证券上市标准中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更加直观的看到两地证券上市标准的具体规定。第三章为两地上市(A+H)法律标准的评价及建议。在此章中,对大陆、香港证券上市标准中的优劣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大陆、香港证券上市标准中各自的可取之处,有针对性地对大陆、香港证券上市标准的完善,进行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