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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成长的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少年的正常社会化进程可能会受阻,在得不到有效帮助的情况下,少年的社会化轨迹很有可能出现偏差,甚至完全背离。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层出不穷正是对上述论断的现实印证。虽然我国的少年司法改革运动也开展了将近30年,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运用都与国外相差甚远,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系统的少年司法保护制度。因此弱势少年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罪错少年的矫正难以有效实现,刑事被害少年的保护也遭忽视,这也是目前我国少年犯罪态势日益严峻,再犯率高的重要原因。为实现对少年初次犯罪和再次犯罪的有效预防,本论文以弱势少年、罪错少年、刑事被害少年为研究对象,依据实证数据进行犯罪原因分析,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在贯彻少年司法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少年司法保护制度进行了整体上的梳理,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少年司法保护制度的构想。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共计约四万四千字左右,具体内容概述如下:第一部分概括叙述少年司法保护理念的内容。少年司法保护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是统领少年司法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的依据,少年司法保护理念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科学理论完善、国际交流共同推进的结果。少年司法保护理念主要是以国家亲权、刑罚个别化、刑事一体化和恢复性司法作为其理论支撑。贯彻少年司法保护理念体现了对少年特殊性的关注,对构建区别于成年人的少年司法制度,预防少年初次犯罪和再犯有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弱势少年司法保护问题。首先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得出少年犯罪的主体多为弱势少年;其次通过分析现有保障弱势少年合法权益的立法以及实施模式,得出现行立法以及“行政主导的协调”模式在保护方面的诸多不足;最后提出司法化的理念并设计司法化的具体路径来实现对弱势少年的司法保护,从而预防弱势少年犯罪。第三部分主要讨论罪错少年司法保护问题。首先依据少年犯罪渐进发生的规律,提出了罪错少年司法保护一体化的理念;其次在该理论指导下分别概述了公安阶段、检察阶段、审判阶段、矫正阶段司法保护的现状和完善的必要性;最后在一体化理念的指导下提出了完善罪错少年司法保护体系和具体制度的对策。第四部分主要讨论刑事被害少年司法保护问题。首先通过刑事被害人相关理论分析得出关注刑事被害少年的必要性;其次通过分析我国现有刑事被害少年司法保护制度的不足,进一步得出完善该制度的迫切性;最后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少年补偿与赔偿制度、刑事被害少年特别保护制度来实现对刑事被害少年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