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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电力工业都掀起了“引入竞争机制”的体制改革浪潮,探索通过电力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途径和方法。我国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国情,在摸索中推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我们国家基本沿着“政企分开、引入竞争、政府规制、企业重组”的主线对电力行业进行了改革。电力行业实现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深化电价、投资主体、电力规制机制改革。200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5号文件为中国电力体制确立了市场化的改革导向,着力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厂网分开,目标是在有效监管下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但是,5号文提出的很多项改革任务,如电网公司的主辅分离、资产移交、产权鉴定等,都没有按期完成。2006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明确了“十一五”改革重点需要解决的三大主要任务。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由于电力工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各国都实行严格的管理,即使在市场化改革之后,仍然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规制。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在推进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必须推进相应的规制体制的改革,否则落后的规制体制必将阻碍改革的进程,甚至使改革走向失败。我国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虽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电力管理职权,原则规定了电力管制范围、职责和程序等,但由于历史局限性,1996年《电力法》中对于电力工业规制的规定未能摆脱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明显滞后于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对电力行业规制仍然以直接规制为主,没有出现一个独立的管理者来保证电网的公平进入和电价的合理。直到2002年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新方案出台,正式设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该机构是国务院下设的事业法人,采取垂直管理方式,按国家授权履行电力监管职责。但是,监督委员会对于电力行业的管理仍然处于摸索阶段,理论研究和相关条例还不完善,如何加强和完善电力行业的规制,建立现代监管体系仍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今年是“十一五”深入推进改革的一年,构建科学的现代电力规制体制,对于提高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效率,增强我国的竞争力,促进财富公平分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都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自然垄断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结合电力工业新技术发展,借鉴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阐释了自然垄断、网络经济、政府规制等概念问题,探讨了电力行业各环节的自然垄断性质及其边界的变化,进而研究了对其各环节实行政府规制的必要性,规制程度和规制方式。在借鉴国外已有经验的同时,对当前我国电力监管体系的不足作了分析,并结合我国的政治现实和历史背景等特殊国情,提出了推进电力行业规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电力监管体系的建议。具体写作框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概况。第二部分,分析促进其市场化改革的技术因素和理论依据,即电力工业的技术进步,自然垄断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的发展。探讨了电力行业各环节的自然垄断性质,及推进市场化改革和相应规制体制改革的目标和途径。第三部分,回顾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相应的规制体制变革的历史和现状以及下一步改革的目标,明确了下一部改革的主要任务以及难点,阐述了推进电力规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四部分,介绍外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情况和电力监管体系的设立,探讨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对推进我国电力行业规制体制改革及构建现代电力监管体系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