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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①三大功能。自1980年商业保险恢复以来,安徽省商业保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整体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高于人均GDP的增速,显示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扩张趋势明显。但是,对商业保险发展的研究不仅包括保险总体和总量的增长,还包括结构的合理、制度的安排、机制的健全;保险发展不仅表现为自身发展,还反映在其与经济的发展是否协调。目前安徽省商业保险发展受阻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恰恰反映在商业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首先,商业保险发展规模与经济发展规模不协调,商业保险发展的规模相对较小;其次,商业保险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变化不协调;第三,商业保险制度建设与经济制度演进不协调。总之,安徽省商业保险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状况与经济发展的状况和需要不相适应,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还很低,保险的三大功能即“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通过分析安徽省商业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指出在保持商业保险较高增长速度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我省商业保险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商业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商业保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协调发展研究的一个回顾。第二部分从经济增长与保险增长的互动理论、二者之间协调发展的动因以及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三方面分析了商业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性,指出只有二者协调发展,才‘能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商业保险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有效运行提供稳定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的发展,两者在时间上、规模上应协调发展。第三部分借助一些指标对安徽省商业保险与经济发展在“量”上与“质”上的协调性以及功能上的配合性进行分析,使大家对安徽省目前商业保险发展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有一定的认识,本文的分析表明安徽省商业保险无论是在“量”上,还是“质”上,都滞后于目前经济的发展,而且商业保险的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这一方面表明安徽省商业保险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另一方面也表明安徽省商业保险潜在的发展空间特别大。文章第四部分对安徽省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与经济发展GDP之间的关系做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保费收入与GDP正相关。GDP增加一个单位,保费收入增加约0.04个单位,而且安徽省保费收入的变化中99.03%能够解释为是由于GDP的变化引起的。GDP我们经常按三大产业来划分,对安徽省保费收入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做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保费收入与三大产业增加值正相关。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加一个单位,保费收入增加0.0025个单位;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加一个单位,保费收入增加约0.0487个单位;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一个单位,保费收入增加约0.0459个单位;很明显,第一产业对保费收入的贡献最小,在我省,主要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商业保险的发展,这表明商业保险在第一产业中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第一产业对保险的贡献。文章第五部分对影响安徽商业保险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影响安徽省商业保险发展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是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DCCI和社会保障福利费SSW,保费收入与这两个因素都是同方向变化。推进商业保险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不是单靠某一方的力量便可完成,而是需要保险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相关方面的一起努力,在可供选择的措施中,一些需要保险业自身全力去做,一些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鼎力协助,一些需要保险行业和政府部门一起发力,还有一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文章第六部分结合前文的分析,考虑影响安徽商业保险发展的一些定量与定性因素,从经济发展、制度建设、保险公司三方面提出促进安徽商业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