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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加工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我国的加工贸易1978年起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显著。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加入WTO后更加广泛、密切的参与世界经济和国际分工,我国对外贸易领域进一步拓宽,贸易量迅速增长,加工贸易也占据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然而,20多年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以合同为单元、以纸质手册为重点的海关监管模式,至今仍然未有大的改变。在管理信息化、销售国际化、产品个性化、交货快速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有关法律规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和企业运营的需要。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海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通过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监管模式确立公平竞争机制,引导、约束加工贸易企业守法经营,积极转变行政职能,是应对如如实挑战的紧迫课题。本文通过探讨加工贸易的一般理论,回顾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历程,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我国加工贸易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和比较分析方法,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我国现行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的弊端,认为在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我国海关有必要重新审视传统监管模式的现实性,即采用什么样的监管模式,才能解决“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矛盾,以体现入世后方便合法进出、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时代要求。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海关监管制度,提高加工贸易管理水平,推动加工贸易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本文研究的结论是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加强监管,坚决打击加工贸易渠道走私违法活动,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必须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大胆改革监管模式和制度,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改革的大致思路是;针对不同的企业和行业加工贸易经营管理的不同状况,结合海关不同的监管要求,提出了多种分别与其相适应的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对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实行信用式通关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优化信用通关便利措施,强化信用激励,实行信用动态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大型高科技企业可以实行联网式加工模式,使海关内外各作业部门之间实现信息问路,使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之间实现信息的瞬间沟通,使海关决策、执行、监督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真正实现海关的信息化管理。利用优惠的国家政策,鼓励新增的和迁入的加工贸易企业逐步纳入出口加工区封闭式集中管理,实现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强化对区域企业的整体监管。此外改革现行的深加工结转模式,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对结转保税货物的实际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