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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2006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IAS)的趋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是我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所得税会计准则,它首次明确并统一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与所得税会计国际实践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符合会计国际化的趋势。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出台,规定内外资企业统一都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实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但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发展较晚,在理论与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减值判断等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要求较高,财政部已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作为下一步重点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会计政策问题之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所得税会计的相关理论基础——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定义、发展、核算对象、处理方法,进行了理论分析;对CAS18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09号——所得税的会计处理》(FAS l09)、《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l2)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CAS18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分类列报、所得税费用的披露等方面有待于完善,并以兖州煤业执行CAS18和IASl2的情况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其研究结论为完善CAS18中的披露要求提供了依据。在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背景下,2007-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严格按CAS18规定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的列报、披露较为完善,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和实际所得税税率降低,业绩得以改善。河南省上市公司2010年的年报分析为研究CAS18的具体执行情况提供了依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金额和依据的披露、所得税费用的披露提供了增量价值信息。根据CAS18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完善CAS18和加强CAS18执行力度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促进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