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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技术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大变革,与以往的传播方式不同,P2P不但将网络中的计算机组成一个对等的大型网络,而且还可以全面改写当前网络搜索特性,实现用户之间直接的文件传输与共享。P2P技术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文化的传播及创作提供了便利的工具,另一方面也为未经授权侵犯版权利益的复制和传播行为带来了便利。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下载,打破了原有版权法所维系的利益格局,也引发了大量诉讼,尤其是针对P2P服务提供商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诉讼。P2P服务提供商版权间接侵权责任成了目前争议最大的问题。本文结合法律、经济与科技原理对全文展开论述,试图解决P2P服务提供商版权间接侵权问题,同时寻求版权人、技术创新者和消费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本文分为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详细介绍P2P技术的架构和运行原理,指出它与传统C/S网络的不同,并由此引出相关的版权侵权问题;第二章探讨P2P终端用户行为的性质,阐述了在终端用户侵犯版权的情况下由P2P服务提供商承担版权间接责任的法理依据;第三章重点介绍美日等国家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各国针对P2P服务提供商版权间接侵权的不同态度,并由此得出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第四章主要分析我国的相关立法,指出现有法律在应对P2P服务提供商版权间接责任的不足之处,提出建立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立法建议。同时对现存的其它几种解决P2P版权侵权问题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认为新商业模式是解决P2P技术与版权侵权问题的最经济和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