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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其不仅是进行仲裁的基础,也是仲裁裁决最终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前提。对于国际商事仲裁来说,仲裁管辖权问题更是因争议的国际性而对于实际操作来说显得更为关键和复杂。尽管国际商事仲裁属于一种民间活动,但其或多或少受到司法介入和影响。而在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问题上,法院的介入和审查则更为突出和明显。本文将聚焦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及其限制问题,通过分析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相关国际条约等国际法律文件以及一些著名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重点考察最终仲裁裁决做出前后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司法审查限制两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围绕这一中心,全文共分为五章进行论述:第一章为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概述,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这一基本问题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首先对仲裁管辖权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区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与国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进行讨论;紧接着进一步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国际性”在仲裁管辖权问题上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也会对下文所讨论的司法审查及其限制问题产生影响。第二章为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基本问题。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进行司法审查具有必然性,而这一司法审查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仲裁庭与法院的权力冲突问题。而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范围又是一大基本问题,笔者对此进行了较为完整的归纳。第三章为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具体实施,从各国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来看,主要体现在最终仲裁裁决作出之前和之后两个阶段。笔者分别从审查方式和审查事由两个方面对这两个阶段的司法审查进行了具体的论述。第四章为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限制,主要从司法体系即法院以及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这两方面对该种司法审查造成限制的可能性进行探讨。第五章为我国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相关立法及实践,立足于我国在该问题上的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分析我国法下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所进行的各阶段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其可能存在的限制,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本文旨在实现以下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一,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特殊性;第二,整理和归纳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阶段及其模式;第三,归纳和分析可能限制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的两方面因素及其实际作用;第四,提出对我国《仲裁法》在相关方面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