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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形容词“大、小”修饰数量结构时所产生的整体解读与部分解读。前人研究发现“一大瓶可乐”能够获得两种解读:既能指瓶子的尺寸是大的,又能指瓶中的可乐量占整瓶可乐量的大部分。“一大张纸”既能表达纸张本身的尺寸是大的,又能表达纸张上的内容占整张纸的大部分。对于这两种解读,前者为整体解读,后者为部分解读。基于这两种解读对数词、形容词、量词、名词的诸多限制,本文从形式句法-语义界面的角度研究汉语形容词修饰数量结构所涉及的句法语义问题,旨在揭示“一大瓶可乐”这类表达式产生歧义的内在原因以及这些限制背后的句法语义规则。本文首先挖掘语言事实。虽然以往文献对汉语数形量名结构获得部分解读有过讨论,但是不多。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该结构中的部分解读相关语言事实,特别是提出系列形式判断手段(“其中的”、“消耗类动词”、“容器特征量词”),并且利用语料库来验证部分解读的存在。本文也发掘出形容词、量词、名词和数词对整体解读和部分解读的各种句法语义限制条件。语义研究是建立在句法结构基础之上,因而句法语义界面研究先要确定句法结构。目前学术界对汉语数形量名结构(以及数量结构)存在三种分析,即左分支结构,右分支结构和左右分支共存的结构。本文基于现有研究成果,指出右分支和左右分支结构所面临的难点以及证据不足之处,论证左分支结构的合理性,并且基于汉语数量名左分支结构,进一步提供两条证据,支持汉语数形量名结构也投射为左分支结构,即:[[数[形量]]名]。基于左分支结构,本文对汉语数形量名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进行精确的形式语义刻画,并通过语义组合,解释并预测整体与部分解读中一些典型和较为复杂的现象。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有以下发现:1.已知在整体解读中只有7个形容词允许嵌入数量词之间。我们发现这7个形容词必须能够对量词所定义的个体单位的某个特定空间维度加以度量,譬如“*一肥条鱼”。由于形容词“肥”描述一种特征,与“条”的空间维度取值无关,也即“肥”的特征不随着长度的维度发生变化,无法对“条”的个体单位所涉及的长度维度加以度量,所以“肥”不允许嵌入数量词“一条”之间。但是在部分解读中,形容词只能是“大、小”,因为它们既能对量词个体单位的特定维度加以度量,又能对内容单位的容积维度加以度量,从而分别获得整体解读和部分解读。2.现有文献中确立了能够产生整体解读的有129个量词,它们全都必须定义具有空间边界可变的个体单位。而可以产生部分解读的只有57个量词,这些量词必须具有容器特征,且可以定义容积维度下的内容单位。譬如:“一大瓶可乐”歧义来源于量词“瓶”是容器,能够指称个体和内容两种单位。假如“瓶”定义个体单位,那么在尺寸维度下,瓶子的空间边界可变。在这种情况下,当“大”修饰量词“瓶”时,描述瓶子在尺寸维度下的值大于标准尺寸值,指瓶子的尺寸是大的,获得整体解读。假如“瓶”定义内容单位,那么在容积维度下,瓶中的内容在容积维度下的容量可变。在这种情况下,当“大”修饰量词“瓶”时,对瓶中内容的部分量与整体量之间的比例加以度量,指瓶中的可乐量大于一半以上,获得部分解读。3.在整体解读中,名词对形容词嵌入数量词之间有限制作用,譬如:“*一大个人”不能说,由于“人”定义的是某一类个体的社会存在,其天然单位不在空间维度下加以度量,导致“大”与“大个”度量空间维度不匹配。但是名词对量词的部分解读(即量词作容器使用)没有限制,仅描述容器中内容的性质,譬如:“一大车人”。4.通过对数词“一”,以及大于“一”的数词“二”、“三”的语料库语料的验证,研究表明数词不影响整体与部分解读的获得。因此,基于以上研究成果,本文对汉语数形量名结构的形式句法语义分析,一方面拓展了形式句法语义理论的解释范围;另一方面,该分析不仅提供了细致的形式语义刻画,而且探究了部分与整体解读中诸多句法语义限制的机制与规律。这不仅厘清了部分与整体解读中歧义现象的语义原因,而且从该形式语义分析能够推导整体与部分解读中的语言现象,也加深了对该结构中相关语言事实的认识,深化了对汉语数形量名结构的句法语义界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