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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电力工业改革的主基调,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最大限度自由竞争的电力市场,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电力零售竞争是改革的方向,在零售竞争模式下,用电侧电价水平不再被人为固定,而是由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决定,监管机构保留部分宏观调控权力以防范市场风险。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已经进入零售竞争阶段,在我国,2002年国务院关于电力改革的5号文件提出了“十五”期间逐步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这意味着已为配电分离和零售市场做了准备。在此背景下,研究零售竞争模式下发电公司竞价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零售竞争模式的电力市场环境中,发电侧依然是寡头垄断,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完全竞争,发电公司可以通过策略性竞价行为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市场规制机构需要评估发电公司的策略性行为,以确定适当的市场结构和管理规则,确保市场有效竞争。论文从电力市场规制的角度,研究发电公司在零售竞争模式下的策略性竞价行为。在不考虑差价合约交易市场影响的情况下,第四章从电力的供给与需求出发分析了发电公司在电力现货交易市场的竞价策略,以及在电力需求高峰时发电公司采取的一些特殊的竞价策略。在考虑差价合约交易市场影响的情况下,第五章运用博弈论中的供应函数均衡理论,构造了一个能研究差价合约市场对发电公司在现货市场中报价策略影响的市场决策模型,整个模型的均衡点包括各个发电公司在现货市场的均衡报价策略以及在差价合约市场中的均衡合约电量,并重点分析了差价合约市场对发电公司竞价策略的影响。最后结合算例分析了发电公司同时考虑差价合约市场和现货市场时的竞价策略,并分析了需求弹性、发电公司数目等因素是如何影响发电公司策略性报价的。理论分析和算例结果表明,电力市场中的差价合约交易有助于减少发电公司利用市场力来操纵市场的行为,从而有利于形成高效的市场均衡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