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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交警作为交通安全的守卫者和执法者,身处社会面的最前沿,一言一行置于公众的直接监督之下,却又面临交通体量骤增警力严重不足、管理任务繁重庞杂考核体系僵硬、民警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权威受损等诸多挑战,涉及交警的舆情信息不断涌现,各地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明显处于下风,给交管部门公信力和交警形象带来不良影响。交警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广泛开展公共传播从而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使规则意识入脑随心,是解决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体量巨大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本文从实践工作出发,以媒介融合为背景,运用传播学、公安学、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通过文献研究、经验总结、案例研究等方法,以公共传播的崭新视角,对交警部门现阶段应对媒介环境变化工作实践进行系统分析,为解决交警部门公共传播以及执法目标、警务保障、执法考核等相关问题提供解题思路。交警部门为实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职能,通过各种渠道而采取的一系列对外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都可以称之为公共传播行为。本文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梳理了媒介融合与交警公共传播的定义、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媒介融合时代背景下交警公共传播的意义。该部分分析了为适应舆论传播新环境,各地交警部门开展公共传播的具体做法,以及在舆情应对方面积累的经验,并指出了这些做法直接或间接地对改变基层民警的执勤执法方式与理念、改善交警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推动交通法律体系建设以及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旨在总结交警开展公共传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第三部分是媒介融合时代背景下交警开展公共传播面临的主要挑战。该部分从传播环境、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四个角度分析了当前交警开展公共传播面临的挑战,其中传播环境因素包含社会舆论、历史欠账、法律缺陷等五个方面,传播主体因素包含交警公共传播制度机制建设、传播理念、“人、财、物”投入和执法目标,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因素是由于政府财政体制等原因使得交警执法目标偏移,引起交警与公众关系紧张,立场对立。后两节分别阐述了交警开展公共传播在内容和方式上的不足。第四部分则是在研究交警公共传播面临的挑战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前两节从完善法律政策、交警体制改革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是解决问题的重点,只有端正执法目标,从法律和体制上对交警执法予以保障,才能真正开展好公共传播。三、四、五节从转变传播理念、构建传播机制体系、拓宽公共传播渠道三个方面找出对策,解决传播理念、机制和平台渠道上的问题。第六节则强调了传播效果评议,并对实践中交警部门所关注的应对舆情提出具体的建议。第五部分是结论。总结概括全文,指出下一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