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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中提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现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指出“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优化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为此连云港市教育局2013年将进一步加大教师的轮岗、轮流制度,以师资均衡推动优质教育的均衡,要求到2014年初市区的区域内教师流动要达到教师数的15%。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教师流动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实证研究,对国内外教师流动现状的反观和思考。从我国教师流动的不均衡性、教师流动意愿不同、流动机制的不完善性等问题,从教育均衡理论层面探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流动教师之间的关系;通过区域内义务教育专任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前几年流动的状况,分析海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流动受到地域、职称、年龄、学历、人数、期限、待遇等因素影响,并分析原因,探寻教师流动的可行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政策建议。并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了海州区12所小学、初中(其中2所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354名在岗教师从教师的基本情况、教师的职业满意度状况、教师对城乡(区域)教师差距及师资配置现状、教师流动意愿及对推行教师“定期流动制”的态度和认识等维度,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因此,义务教育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方式,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制度与经济为保障,并创设学校的良好的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