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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作为处于我国政府体系的最低层次的基层政府,是国家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中国行政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乡镇政府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线,在乡村经济和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乡镇的基础地位决定了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机制顺畅与否,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新时期乡镇运行机制出现很多障碍,最主要的障碍就是权责不对等:乡镇政府权力小,责任大或者是有责任,却无相应的权力,责任在乡镇政府,权力却在县级的职能部门,未形成互相衔接、环环相扣的权力和责任体系,权责失衡现象严重。乡镇政府权责分离的运行机制集中表现为“权力的萎缩和责任的膨胀”:财权的削弱、自主权的缺失、调控权的缺损;工作职责不清、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责任重大。乡镇政府的权力不足以支撑其所承担的责任根本原因压力驱动型体制。乡镇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笔者以为基于权责对等的视角来审视和反思当前我国乡镇政府的改革,来重塑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在总结和分析权责对等相关理论和乡镇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比较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理顺乡镇政府权责关系的改革进展及对策思路:基于权责对等基础上的乡镇扩权和乡镇减责。在乡镇扩权上,一是撤并乡镇:扩大乡镇管理幅度。着眼于规模适度和便于管理,大镇并小镇、强镇并弱镇。二是强镇扩权:推进权力下沉放权改革。对重点培育中心镇,下放事权,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三是增强财力:健全乡镇行政运作的财政保障体系。必须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推行乡财县管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要改革完善分税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四是增大调控权:理顺条块关系。改革县乡条块分割体制,切实规范辖权,县职部门要间政放权。在乡镇减责上,一是事权重组:明确县乡事权范围。进一步依法规范县级政府的职责、权限,依法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责范围,以法律的刚性手段为乡镇政府提供保护,改进对乡镇政府工作的考核制度。二是职能重构:加快乡镇职能定位转型。乡镇的主要职能必须定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三是机构调整:建立精干高效的组织模式。可将乡镇所有的内设机构统一合并为“三办一所”,增设与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新机构。四是优化治理:扩大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政治参与。扩大广大农民参与行政管理的参与权,引导、培育公民社会的发育,公共事业民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