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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业赋税制度与历史上的赋税制度有太多的相似性和传承性,该文一开始把目光伸向了"远古".通过"历史"的分析,我们发现自"三代"(夏商周)以来农业赋税制度的基本线索:土地及农业收入一直是国家税收的基本来源;税人还是税地、纳物还是纳钱始终是赋税制度设计的基本命题;负担水平前轻后重、"潮起潮落"构成了赋税制度变迁的基本定式.看来,只要土地还是人们财富的主要来源,农民还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拿一点,还是农民多得一点就始终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今天农民的赋税结构由税收、收费、劳务三部分构成.负担水平用老百姓的话说,仍然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在性质上,农业税是个既非收益税、又非流转税的"四不象";村提留既是租金,又不是租金,就是"中国特色"的范畴;乡统筹则不是税收的"税收",不是公共开支的"公共开支".这些充分说明了中国现行农业赋税制度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该文的创新或者有意思的东西主要有:系统、全面地梳理了国外有关农业税制的专门"信息"(这在以前国内是很缺乏的);对农业税和村提留、乡统筹等进行了理论定性;详尽分析了农民各种负担(特别是"人情支出")的定量水平,并提出了"歧视性价格转移负担"和"比较社会负担"的概念;提出并运用"支出饥渴症"的概念和理论,深刻分析了"负担反弹"的深层原因;提出并论证了现代化与农业赋税制度关系的假说;提出了"对农业和纯农户基本不征税"的重大指导思想;设计了既与时俱进、又比较现实的深化改革的"三步曲"方案;从农村组织创新和农村公共品供给角度探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问题,这也具有相当的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