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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资产减值的相关政策是新准则修订的重点。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以往国内外研究表明,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作为利润的“蓄水池”,历来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操作的重要手段。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无疑将使这种盈余管理的手段失效。2006年是政策允许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最后一年,由此业界普遍推测2006年上市公司将出现大量减值准备转回的动作。
本文对我国资产减值会计政策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健全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对新旧准则中资产减值内容的变化做了介绍,在新旧准则下分别分析了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通过对上市公司中部分样本,其中对2001年亏损、2002年扭亏、2003年再次亏损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做横向和纵向比较;对2001年、2002年亏损、2003年盈利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做横向和纵向比较。并且对2005年上市公司中选取的样本进行分析,主要选取了2005年摘帽的20家上市公司、新增的22家ST公司和首发新股的13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对于摘帽公司,如果摘帽前利润是负的,利用资产减值的转回就可能使利润变为正的,从而摘掉ST。对于新增ST公司,也可能是因为公司计提了大量的减值准备而导致利润为负。首发新股的公司,公司也有可能利用资产减值使其达到首发条件。本文还选取了2003、2004年亏损,2005年盈利的30家公司作为样本,深入分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情况,并结合新准则中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的规定进行了研究论证。
本文主要运用了规范性研究的方法。最后,针对研究结果,对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等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