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近年来发展极其迅速,劳动争议屡见不鲜,其中也不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引发各方关注,各界人士对其优弊存废之争不断。2008年1月,国家适时出台劳动合同法,把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写入法律,旨在防止劳动派遣被滥用和规范劳务派遣的发展。然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三年多时间里,我国劳动派遣的规模却反而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根据今年年初全国总工会批露的数据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其势蔚为壮观。劳务派遣泛滥现象,在国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最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几乎已从一种特殊的制度现象,演变成了一种的社会现象。
用工单位之所以用工不招工,大量使用派遣工,实际上就是在法律的不完善里投机取巧,大行其不义之道,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背道而驰。根据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的阐述,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就会限制生产力的发展。改善劳资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劳务派遣出现的问题,固然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劳务派遣在今日之所以被滥用,问题的根源却是我国很多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上的不成熟。
本文回顾了劳务派遣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分析了劳务派遣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和弊端,也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劳务派遣出现泛滥的原因,并以一家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大型国有企业M公司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劳务派遣在企业实践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解决建议,其结论可供M公司参考。本研究成果也可为其他企业提高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水平,改善派遣制员工就业质量,缓解劳资矛盾,促进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