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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自古以来就是西方古典哲学的重要论题之一,马克思和施蒂纳都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利益观,并各自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依据比较的方法研究马克思与施蒂纳的利益观,一方面可以清晰地再现马克思与施蒂纳利益观的不同形成过程和主要观点,另一方面又可以发现其分歧所在、深化对两者之间继承和超越关系的认知。马克思利益观的形成经历了四个时期,每个时期利益观的内容各有侧重;施蒂纳的利益观蕴含在他对“唯一者”的论述中。马克思与施蒂纳的利益观的分歧不仅体现在对“需要”的不同理解上,也体现在如何对待私有财产、如何把握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不同关系以及如何理解利益共同体等问题上。马克思不仅系统地批判了施蒂纳的利益观,而且在批判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施蒂纳利益观的超越,即现实的人的利益对抽象的人的利益的超越、共有财产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超越、全面的利己利他对片面的利己的超越、真实的共同体对虚假的联盟的超越等。当前,各种消极的利益观的影响犹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处理日益复杂的利益关系既迫切又重要,比较两人的利益观一方面可以为塑造科学的利益观和充分发挥马克思的利益观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为协调利益关系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和指导。本文的主体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马克思利益观的形成和施蒂纳利益观的逻辑演运过程。关于马克思利益观的形成,首先,从西方古典哲学利益观的历史嬗变开始,介绍它的历史和理论渊源;其次,从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分阶段介绍马克思利益观的主要内容;再次,鉴于“天才的大纲”对马克思利益观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它蕴含的利益理论。关于施蒂纳利益观的逻辑演运,首先,分析施蒂纳极端利己主义者的含义及其必然性;其次,剖析施蒂纳利益观的实现途经。通过介绍马克思与施蒂纳的利益观,为两人利益观的比较做好铺垫。第二部分,对马克思与施蒂纳的利益观进行比较,这是本文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对马克思与施蒂纳利益观的具体比较,二是论述马克思对施蒂纳利益观的超越,三是分析马克思与施蒂纳不同利益观产生的理论渊源。关于第一方面,由于马克思与施蒂纳并没有专门的著作论述其利益观,两人的利益观都并非严密的逻辑体系,因而仅抽取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包括如何解释利益的前提即需要、如何对待私有财产、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如何理解利益共同体等四个方面。马克思对施蒂纳利益观的超越是本部分的重点,本文着重论述了四个方面的超越即现实的人的利益对抽象的人的利益的超越、共有财产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超越、全面的利己利他对片面的利己的超越,真实的共同体对虚假的联盟的超越等。最后,分析了马克思与施蒂纳利益观之所以不同的理论渊源。由于哲学基础、逻辑起点、理论根源的不同,两人形成了不同的利益观。第三部分,马克思与施蒂纳利益观比较的当代价值。前面对马克思与施蒂纳利益观进行了具体的比较,但是提到比较,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其当代的价值,需要论述比较的意义。因为理论研究的目的是回归实践,要对实践起指导作用,所以针对当前我国利益关系的现状,分析了比较的当代价值:在理论上有助于理解和认识科学的利益观,现实意义是:一是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合理满足,二是有利于处理个人与社会共同体的关系,三是有利于在实现社会关系合理化的基础上实现利益的社会均衡,四为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