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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生物科技世纪,其核心是人类生命科技突飞迅猛的发展。而生命科技的发展,又将会推动新型的生命社会关系和调节这一新型生命关系的法律的产生和形成。其中,器官移植已被誉为“21世纪医学之巅”,不仅对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同时还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具体包括对民法、行政法甚至刑法带来的冲击。这里笔者仅阐述器官移植给我国刑法带来的挑战以及现行刑法如何对这一问题加以规制。在阐述这个问题前,需要首先对器官移植犯罪做一个界定。笔者认为器官移植犯罪是指与器官移植有关的走私、买卖、商业存储人体器官、非法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及非法进行与器官移植有关的人体实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从四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部分是器官移植概述。这部分主要从器官移植的概念、历史与现状以及器官移植给刑法带来的挑战三个方面来对器官移植做一个介绍,让大家对器官移植本身以及它带来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刑法问题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第二部分是器官移植犯罪概述,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之一。笔者首先结合犯罪的特征给器官移植犯罪的概念做了一个界定;其次从犯罪构成四要件即器官移植犯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来对器官移植犯罪进行具体的阐述。第三部分是我国刑法对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与不足。笔者先阐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器官移植犯罪规定的不足,然后从三个方面阐述现有规定的不足;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刑法规制之完善,也是本文论述的重点。笔者首先介绍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规定,其中包括对走私人体器官、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相关规定;其次重点论述了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