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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来讲,私募基金是投资基金按募集方式划分的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一类基金,它面向的是特定的投资者,并不完全向公众开放,且较少受到政府的监管。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提升,私募基金的发展是难以阻挡的,是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工具。当前,我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我国的私募基金更多的是指代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我国“私募基金”最早出现于1993年,在随后长达14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萌芽期、初步发展期、盲目发展期、调整期、再度繁荣期。到目前为止,“私募基金”的规模超过了8000个亿,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一只不可忽视的力量。规模如此巨大的“私募基金”,目前却仍没有获得正式的法律地位,处于“地下”和“灰色”状态之中,这导致了大量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因此,当前确立“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尽早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将其纳入监管之中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正是在前人已取得的理论成果上,通过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进程、产生原因、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作一广泛深入的研究,并在借鉴海外发展私募基金的经验基础之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我国私募基金当前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要从法律修订、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合理引导等多方面,综合全面地对其进行管理和引导。全文共分五部分:一、私募基金的内涵、特点及意义二、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进程及其现状三、当前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四、海外私募基金的发展状况及其监管经验五、规范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