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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村人口在江西省总人口占比高达60.20%,城镇人口比例仅为39.80%。经过十年的发展,2016年,江西省城镇化率高达53.10%。2014年全省城镇人口总量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江西省仍有近1400万人住在农村以农为业,那么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使千千万万小农加入农业现代化,共同创造现代化的成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部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经营规模比传统农户更大。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不仅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引领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业现代化程度更高,还可以解决传统农业遗留已久的各种问题。在习近平新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对三农给予了更高的重视程度,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民肩负起更大的使命,有着更高的重要性。这些主体就是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力量,对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江西省农村地区不仅通过农产品和土地流转环节支持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而且通过人力资本的净流失支持城市化和城市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优秀农村劳动力的流失限制了农村健康快速发展的能力和潜力。农村发展的副作用反映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农村年轻人大量流失,无人接替农业生产。农业对江西经济影响较大,农业萎缩将严重阻碍江西省发展,这严重制约着江西省新型农业主体稳健发展趋势的形成。本文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信息,并对其归纳整理,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制约因素及发展路径的基础之上,对其相关概念进行科学定义。其次,结合江西省情罗列了其发展现状,分析了各大主体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总结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认为由于资金、土地流转、人才等方面的问题,使得当前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整体发展缓慢、规模较小、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现象。接着,根据美国家庭农场、日本农协及上海家庭农场、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成功经验,有了如下的启示:政府要多策并举,加大干预力度,推行相关政策补贴制度;持续扩大经营规模,丰富组织形多样性和功能性,发挥出组织带动能力;促进土地权利稳定,规范土地流转进程;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在借鉴启示基础上,根据三大因素,提出了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路径: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合理推进规模经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以期进一步加快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步伐,为政府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