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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云计算作为一种新型信息化服务已成为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除以Google、微软、百度等为代表的传统网络服务提供商外,国内外的电信运营商均已投入云计算的研发和商业实践中,传统的电信设备制造商也不再满足于提供硬件设备,均推出了自己的云计算服务产品和应用。国外的云计算服务商纷纷利用其知识产权优势,在云计算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给我国云计算服务商造成了潜在风险。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已将云计算上升到国家战略,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均已充分认识到云计算对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意义。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云计算的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影响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 从我国云计算服务及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来看,虽然以华为和中兴为代表的云计算服务企业取得了较多的专利,但同IBM、微软、Google等公司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云计算的核心技术领域,我国企业尚未取得足以同国外竞争对手抗衡的专利技术。目前国内云计算法律风险管理,也是近几年由国外引入,现有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局限于法律风险控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缺乏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法律风险的有效评价机制。因此,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由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有机结合,构建适应云计算服务企业的动态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国内云计算服务企业在参与云计算市场竞争,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反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市场竞争中的积极作用,以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云计算服务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PDI),是由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策划、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实施、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再改进三个模块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法律风险管理策划是开展云计算服务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策划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实施效果,风险管理的改进是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发挥作用的关键,这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企业实现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