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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已经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官员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事件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打击腐败是社会各界共同的期待。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我党的执纪部门,肩负着监督政府行为、打击贪污腐败的重任,派驻机构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是纪检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驻在部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着“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难”、“一把手监督难”等局限。为了突破制度瓶颈,中纪委、监察部大胆探索,提出了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改革设想,基本思路是:将派驻机构由接受驻在部门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改为由上级纪委直接领导,将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彻底分离,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这项工作已经在全国许多城市进行了试点。济南市历城区也在积极推行这一改革。如何认识这一改革的背景和改革思路,如何把握这一改革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效果,本文以历城区所进行的改革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论文首先探究了目前我国的纪检监察体制、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体制构建,描述了改革的基本背景;进而以济南市历城区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实践为例,介绍了改革的举措;用事实向我们说明了改革的成效,纪检监察系统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监督职能都得到了提高和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是对原有体制的大胆突破;同时分析了改革依然存在与原有体制对接不畅、职能定位不清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不足;最后叙述了历城区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探索出的对策,进一步完善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分别明确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和纪检委员的职责定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从实践工作中,总结出“以调整职能为中心、以理顺关心为重点、以有序推进为方法”的改革原则。论文的结尾对今后纪检监察系统的体制改革进行了大胆的预测。鉴于派驻机构改革是对原有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突破,在实践层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本文对未来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改革的展望对今后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