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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是我国主要污染类型之一,固体废物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本文从法学角度对固体废物的处理问题进行专论述,旨在通过对固体废物处理模式的探讨,寻找更为经济、有效的处理模式。本文在结构上由四章组成,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第一章介绍了我国目前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现状。对固体废物的存量现状、变化、处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对目前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化作为一种有效的处置方式,目前在中国发展由盛而衰,在发展速度方面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第二章对我国目前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和立法现状进行了批判。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固体废物的管理在权限、监督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之处,同时在相关立法上也存在不足之处,固体废物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操作性差、体系不完整、缺乏刚性规范,对循环利用的重视不够等方面。以上这些问题不利于环境保护也阻碍了循环经济发展。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和立法演变。发达国家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主要有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制度、环境税收制度等,这些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立法模式上,发达国家经历了三次变革,从单纯的治理污染到重视源头治理,然后到强调循环经济理念。发达国家的制度和立法过程中的经验给我们很对启示,对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制度的制定和相关体罚具有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对我国固体废物处理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自己的设想。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方面是责任分配,分别对政府、生产者、公众的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是立法完善问题,主要通过完善固体废物基本法和专项立法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