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进入到了全民小康。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唤起了国民对于与自身利益切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的关注。特别是对社会福利水平起决定性作用的所得税税收更是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和税务部门的广泛关注。个人所得税是中国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增长最快地税种之一。由开征之初的1800万/年到现在已达到实现税收收入1500亿元/年的纳税规模。虽然有如此惊人的增长速度,但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还是过小,在2005年个人收入所得税税收收入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均50%)相比相差甚远,偷税、逃税、漏税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款大量流失,这反映出我国所得税政策的执行力度还比较薄弱。税收政策执行力度的薄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策制定方面的;二是职能机关的监管力度。本文着重从根本原因—政策制定方面原因入手来寻求解决的方法。在论述的过程中,文章借鉴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体制的成熟经验,与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做比较。澳大利亚是一个后来崛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良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体系为澳大利亚的全民社会福利资金保障和调节贫富差别起到了关键作用。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体系的主要特点是1、高效性。整个体系环环相扣,利于操作,能根据经济发展的快慢节奏,及时有效的调节税收政策。2、公平性。整个税收体系尽量实现同收入同税赋,纳税人根据自己不同的经济负担,申请到相应的税收优惠,这样的税收政策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纳税人的纳税热情。本文通过对中澳两国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分析,指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有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希望通过本文能够给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带来有用的建议,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