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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大约有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0%。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特别是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使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是少之又少。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描绘了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能否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支持,而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是造成农村环境“脏、乱、差”的主要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固体废物的回收与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提供良好的环境。我国针对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在立法上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颁布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涉及到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但我国面临的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的严峻形势又促使我们去思考如何完善立法。本文尝试着针对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中的不足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文章共分五章:第一章为文献综述,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创新之处。第二章为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概述,本章简要介绍了农村固体废物的概念、种类、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危害及成因。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关于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立法现状,包括了宪法、基本法、单行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并作出了评价,主要总结出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的欠缺。第四章介绍了国外关于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的概况,包括德国、日本、美国和瑞典,意在取他人之长,补我之短,为我国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有益经验。第五章对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首先论述了立法原则及立法基础,然后提出了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