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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陆地资源的日益短缺,再加上人口膨胀和环境恶化等因素,人们加快了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进入21世纪后海洋经济更是成为了各沿海国经济发展中的主攻方向。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在全国海洋经济总产值中,海洋水产业产值约占了30%。可见,海洋渔业尤其是近海渔业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海洋渔业资源迅速地为我们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却遭到了掠夺性地捕捞,使海洋渔业资源陷入了日益枯竭的境地。如何实现海洋渔业资源尤其是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当下的重中之重,本文要探讨的正是通过对法律对策的研究来保障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实现。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对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界定,然后又详细描述了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利用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即渔业产业发展迅速但近海渔业资源已经因为过度捕捞和海洋污染而处于近乎枯竭的状态。而现行的相关法律因为存在着多种问题已经不能够有效的促进或者保障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我们需要对现行的法律作出改变,提出法律对策。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体系的建议。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建立系统的渔业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作为保护渔业资源的基本法律制度;然后是完善现有的涉及渔业的区域性法律法规,作为辅助;最后增强现有的保护渔业环境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侧面的有力保障。第三部分对现行的近海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的意见,主要有严格执行现有制度并除了提出一些新的制度。第四部分,设计渔业权配套制度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针对现行渔业权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渔业权的相关功能,针对我国渔业权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法律对策。第五部分,在我国现有相关组织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合作组织,利用基层合作组织的力量集合相关制度来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