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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是由诉讼和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构成的-个整体。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围绕村民自治权利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现有纠纷解决机制面临新挑战。除了修改相关法律以适应纠纷解决的需要之外,结合我国的法律传统、法律文化、农村习惯,笔者认为还应积极构建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以发挥本土资源优势,以弥补司法体制的不足,缓解村民自治发展过程中的冲突,推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我国在完善相关诉讼制度的同时,更应注意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村民自治法律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非诉讼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制度还不成熟、还未得到重视,没有形成适应村民自治法律纠纷特点和现状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还不能衔接,因此村民自治法律纠纷难以得到及时化解。本文阐述了现有纠纷类型和现有解决方式,在指出现有纠纷解决方式缺陷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其中重点是非诉讼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力图提出体系构建的基本框架,为化解村民自治法律纠纷做出一些努力。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主要内容为:“引言”部分,阐述了研究的意义、研究的现状以及研究的思路及创新点。第一部分,通过对村民自治权的分析,指出了村民自治法律纠纷的概念、特征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类型。第二部分,分析了村民自治法律纠纷的类型,考察了现有化解村民自治法律纠纷的途径,指出了现有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途径的缺陷及成因。第三部分,指出了构建村民自治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提出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的框架。阐述了其与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最后针对自治体内部的纠纷,还试图提出其他解决机制。“结语”部分,对本文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概括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