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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不仅在全球拥有广泛受众,更是为中国人民所喜爱。中国足球发展无论是在政策支持还是资源获取层面历来都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与此同时,国家队成绩徘徊不前,联赛假球、黑哨等乱象纷纷,不仅极大伤害了国民感情,也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与学者反思“举国体制”下中国职业足球的未来走向。将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样本进行研究,不仅因为足球在我国拥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尽可能的减小改革阻力,也是因为足球改革成本较低,不会影响我国体育事业的全局工作。尤其重要的是,在足球领域进行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将能够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并希望进而形成示范效应。本文在回溯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历史和明确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现状的基础之上,从管理体制的法治规范、组织结构、权力配置、权力优化与职能定位等视角切入,认为现阶段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主要存在法制体系尚未构建完全、权力来源合法性尚未明确、“管办分离”工作仍未成功、职业联盟缺位、纷繁复杂的市场主体利益纠纷、组织独立自主性难以体现等六个主要问题。在对英格兰、法国、意大利等足球先进国家的管理体制进行分析之后,本文总结归纳了其管理体制的一些共性特征。即各国均是在科学的管理理念引导下,明确各职业足球管理主体的角色与权责,随后在公开透明的管理过程中充分贯彻民主理念,形成合理决策并严格依法行事,确保管理决策的效率与效能。当然,本文也明确认识到在目前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足协在很大程度上仍在执行政府职能,所以本文认为完善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的重点在于切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并理顺政府同市场间的关系,同时从落实“管办分离”、建构职业联盟、推进法治建设、协调管理主体关系、明确多元主体利益划分和重建组织权力结构六个方面入手,辅以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健全俱乐部治理机制和建构体育纠纷救济体系三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国职业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