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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遥感与GIS、GPS 相结合形成的“3S”技术体系,以TM743 卫片为数据源,结合相关资料,对青海省森林资源面积进行了调查,建立青海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指标体系,对其能力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如下: (1)应用“3S”技术对青海森林资源进行了调查,利用TM743 影像,判读了典型地类的特征,编制了典型遥感影像集;查清了森林资源的数量:分析了动态变化规律利用遥感和非遥感信息相结合,建立青海森林资源数据库。结果表明:在1988 年到1998 年期间,有林地面积增加,森林覆被率达3.11%,说明全省土地利用的结构逐渐得到调整,林业实现着过去“以经济产业建设为重点”向“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的转变。(2)以森林资源可持续性的内在动力机制,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指标体系应能够反映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要素为原则,建立青海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指标体系。其基本要素,即类目指标包括:经济可持续能力、社会可持续能力、生态可持续能力三类。森林资源可持续是由主导因子决定的,因此选择制约可持续经营的重要因子进行计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共29 个指标。(3)利用主成分赋权法进行了29 个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工作,得出经济可持续能力权重为0.241,生态可持续能力权重为0.562,社会可持续能力权重为0.197。该方法所确定的权重由实际资料得出,具有客观性,不会因人而异。(4)针对青海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定量、定性指标,应用多目标线性函数法(综合评分法),从全省、各地州市、各县(市)对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青海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值为0.343,为不可持续经营;各地州市值均小于0.6,为不可持续经营;在各县(市)中,互助值为0.607,处于中等偏弱的可持续经营,其余县(市)值均小于0.6,为不可持续经营。(5)从地理分异规律来看有以下几点:在各地州市内,工矿区经济可持续能力高于农牧区,呈现出从工矿区向农牧区逐渐递减的规律。生态可持续能力在各县(市)的分异规律呈现从青海东部、南部向中部、西部各县递减的规律。地级市或地区行政单位所在县(市)的社会可持续能力高于周遍县,呈现出从城区向农区递减的规律。(6)通过分析表明,限制青海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因素为:互助经济和社会可持续能力差,体现在人均GDP 和人均纯收入低,人口素质不高,森林旅游资源未进行充分利用。多数县(市)表现在:人均GDP、人均纯收入、林业产值、森林覆被率低,立木蓄积量不高,投入资金仍远远不够,生态环境因子恶劣,降雨量匮乏,人口素质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