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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阐述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情况;结合国务院部分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分别制定的有关考核的规范性文件,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现存问题及其成因;论述了如何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立法规范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考核原则重点分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客观公平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和竞争择优原则,论述上述三原则具体包涵的含义和相互关系,以及在考核制度建设中如何贯彻、实践这三项原则的要求。民主公开原则是客观公平的保障,客观公平原则是民主公开的目的,客观公平又为竞争择优提供依据,即在公平基础上竞争。这三个原则在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也是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重点分析公务员考核有关德、能、勤、绩四方面要求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有关考核内容制度建设的设想。主要从三方面论述:一是在公务员道德考核制度建设上既要避免脱离实际空谈政治理论修养使道德考核沦为彻底的形式主义、走过场,也不能盲目求多,乱上考核项目。在道德考核量化指标的设计上应切实针对道德考核内容相对抽象、比较难界定的特点,把握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社会道德三个重要环节,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体现适时、合理、公正的原则。二是分析近年来公务员能力考核的热点——知识考核的制度建设。就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来说,对公务员进行知识考核是十分必要的并且应当作为长效制度作系统化建设。公务员的知识考核作为能力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建设上应突出体现务实精神,必须针对公务员的工作性质、特点设计考核内容,不能盲目求多、求严。特别是各地方、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公务员构成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细致、明确的标准,切忌搞“一刀切”、“一锅烩”。知识考核应适应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以提高公务员胜任现职的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关于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改革。目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最大的转变是以公共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公务员政绩评价体系已开始逐步取代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绿色政绩”考核必将成为未来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的核心,以绿色GDP为导向的考核指标系统应当正式列入全国公务员政绩考核的内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必须是全面的、综合的,公务员德、能、勤、绩的表现作为考核基本内容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