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拉美国家,如按照实际运行情况来划分,主要有三种政党制度,分别是多党制,两党制和一党优位制。拉美国家政党制度是政党联盟出现和发展的基础。自从20世纪80年代起,拉美国家的政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政党势微,新兴政党兴起,各政党纷纷调整各自政策,分歧在逐渐缩小。因此,拉美国家政党联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点。目前,拉美国家存在着选举联盟、执政联盟、议会党团联盟和反对派联盟等形式的政党联盟;政党联盟通常由一个核心政党领导,淡化了传统的左右分化,一些新兴政党也可以通过政党联盟上台执政,却存在着缺乏团结性和稳定性等弱点。 拉美国家的政府可治理性问题有着鲜明的特点,普遍存在着民主选举和监督不完善、超级总统制、“双重代表性”和碎片化的政党制度等政府可治理性难题。而政党联盟的发展和成熟有利于缓解此类可治理性难题,比如政党联盟在保障国家秩序稳定、限制总统权力、扩大民主参与、调和立法行政关系和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拉美国家政党联盟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其根本制度和规范的完善,其不稳定性对政府可治理性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在拉美国家政治制度化水平仍旧偏低的客观条件下,政党联盟被拉美国家的政客和政党工具化,出现了组建和解散随意、内部矛盾严重和无法有效改善腐败等问题。拉美国家应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发挥政党联盟的积极作用,促进联盟政党多元化、组建运行规范化、内部决策协商化和政治价值宏观化,克服其不稳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