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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初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以来,一直是世界各国专家学者与实践人员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经过激烈的探讨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实践和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个潮流,是大势所趋。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发端于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共识逐渐在广大发展中国家产生了强烈反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更是首当其冲。SA8000标准以及劳工标准、生产守则等等的推行则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推至了核心位置。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企业伦理理论以及劳权理论是本文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四大支撑点。企业不仅仅是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产物,股东并非企业的唯一利益相关者,除股东之外,企业必须更多地关注雇员、消费者、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而其中雇员即劳动者权益保护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雇员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企业是个人、组织和机构之间的默认契约,并以此为基础所达成的一系列协议,企业必须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被损害;遵守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企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劳动者作为弱势一方,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过程中,其合法享有的劳权均应得到保障。在上述理论基础上,本文展开对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视野下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本文界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并介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其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及其特殊性,以此展开对我国民营企业承担劳动者权益保护之社会责任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最后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劳动者权益保护视野下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概述,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四大理论,即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企业伦理理论与劳权理论,以此界定本文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并进一步界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视野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为下文劳动者权益保护视野下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首先通过简单介绍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史,突出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特殊性,然后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视野,重点论述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从劳动法视野分析造成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原因,针对该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让我国民营企业能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