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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维系正常社会经济关系的纽带。个人和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建立征信体系,规范、约束当事人的信用行为,对于发展信贷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金融方面来看:能够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从经济方面来看:能够促进消费和消费信贷的健康增长,缓解中小企业借款难症状、改善经济增长结构;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增长。从社会角度来看,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然而我国信用缺失严重,阻碍了市场进步和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信用建设,建设征信体系已成为我国发展信用经济、建立我国信用体系的的迫切要求。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内容复杂。本文广泛了解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现有理论和外国征信业建设的经验,对鹤壁市征信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以鹤壁为例进行实证分析。阐述了我国征信体系发展历程和征信建设的整体情况,从政府经济学角度,用新的观点和方法,剖析征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起步阶段,首先要正确认识征信体系的性质,依据其性质制定科学的征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为实现总体规化应合理设置其组织机构,并培育良好的信用信息、法律和现代信用文化环境。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征信的产生条件:一是中国征信业潜力巨大,信贷市场的规模越大,征信的市场也就越大;二是信贷市场结构的高度集中和金融机构浓厚的政府色彩决定了中国的征信业难以从市场自发产生,政府在征信体系建设中必须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各类征信中介机构唯利是图、追求短期效应、中介机构公信力低,即使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市场化的只介机构也很难采集到数据,不可能形成庞大的数据库。四是征信体系建设初期,如果没有政府的直接参与,采集数据困难重重,征信业发展没有基础。五是我国征信体系统建设的投资规模和期限都不是私人部门能够承受的。(二)征信数据库和征信产品: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规模没有定论,目前国内有一种意见认为可以通过多个部门建立多个征信数据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主体没有明确。提供征信产品的机构层次不同。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提供征信产品混为一谈。政府部门对征信的管理存在严重的缺位和错位。(三)信用信息环境:我国信用信息的电子化程度差异大,标准化建设滞后,条块分割显著,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我国的信用信息大部分掌握在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形成了中国特殊的部门信用系统,有些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区域信用系统,再加上社会上各种不同类型的信用中介,形成了三类不同种类的信用系统。此外,这三大类系统互不兼容,各自为政,信息不同享,技术标准不统一,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四)征信法规建设:尚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征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在信息采集、加工、处理、披露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五)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传统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被打破,新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尚未建立,造成社会信用关系十分薄弱,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本文的研究的结论:论文用政府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基础设施,是一种准公共品。征信体系供给采用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相结合的模式更有利。并以此为基础,给出了征信体系定位,征信的组织机构、信用信息环境建设、法规建设、征信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建议。(一)征信体系定位。中国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分,最主要的功能是解决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提高信贷市场信息共享程度,降低贷款机构搜集信息的成本,提高信贷市场效率,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增长,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二)征信体系建设规化。征信体系的产生适合政府部门联合推动,大力扶持。征信模式应是政府建立并控制数据源头,掌握征信根基。私人部门是这种根基上结出来的果实。两个部门通过伙伴关系进行合作。政府部门要加强征信管理,防止垄断、不正当竞争和数据滥用。(三)征信体系的组织机构。逐步形成三个层次组织机构:第一个层次是政府部门掌握全国联网、数据丰富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第二个层次是少数几家全国性综合征信机构,第三人层次是众多提供信用信息增值服务的征信。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市场竞争、运行高效的社会征信组织机构体系。(四)信用信息环境建设。信用信息环境建设办法是采用标准化的生产方式。(五)征信法规建设。尽快出台征信法规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应设置合理的立法的顺序,明确征信立法的调整对象,处理好征信立法中六个方面的关系。(六)信用文化建设。必须要加强征信知识的普及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培育信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