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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村地处浙江东部地区,隶属上虞市长塘镇,是我国毛竹种植重点区,长塘镇素有“竹笋之乡”的美称,而长塘镇竹笋种植首推T村。T村共有林地面积4420余亩,而毛竹面积有2400余亩,毛竹种植和竹笋买卖成为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重要的副业收入。上世纪80年代T村开始进行林改,从83年的“林业三定”到87年的股份合作再到90年代中期的重新确认山林使用期限,浙江林改始终以另一种方式探索着林业发展与林权改革,2006年浙江省启动林改配套措施改革,开启浙江林改与全国林改相融合的模式。T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探索林地自主经营和合作生产的发展路子。2009年T村第一家竹笋合作社成立,到2011年T村第二家竹笋合作社成立,T村的林业改革与发展及配套改革始终走在上虞市的前列。“合作”成为了T村村民在市场化浪潮下谋求生存、实现赢利的新选择,竹笋专业合作社经过三四年的磨合,在取得绩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合作生产或者规模经营成为农民面对时代巨变的必然选择。笔者通过对T村的深入调研,深入探讨农民合作行为形成的历程、发展及正在或即将面对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是村庄原有的资源是村民相互间信任的基础,血缘、亲缘、友缘成为村民开展合作、沟通交流的情感基础,也是信任的基础;第二是村民间合作的动力来自宗族的凝聚力、市场的风险规避、利益刺激力、政策刺激力,这四者的合力刺激使村民寻找合作的方式来应对;第三是在村民合作行为达成的过程中组织和动员成为了村民间联系的纽带,这样传统的一种方式在村民中极为有效;第四是引入现代的协商制度,这是T村村民在成立合作社过程中首要推崇的,确立一种内部竞争与外部竞争相融合的制度恰恰需要这种协商制度。T村村民在村庄发展过程中将自身原有的社会资本与现代的合作组织联系起来,创立了竹笋专业组织。笔者认为T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村庄的文化传统与历史资源是村民在市场化浪潮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在历史与现实的交互作用下,T村村民间的互动使得这样一种制度被不断的确认、替代、修改、更新,从而持久发挥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