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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教师迎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于乡村建设人才的培养,而乡村建设人才的培养及乡村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的有效发挥。但当前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状况不尽如人意。本研究基于系统科学视角看待乡村教师与乡土社会的联系,超越一般教育视角,立足大教育观研究乡村教师职业作用,试图找寻乡村教师所发挥职业作用的应然层面和实然层面间的平衡,以期让社会及乡村教师自身都能看到这一群体的价值。研究以我国教育史上不同时期乡村教师所发挥的职业作用为切入点,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南、贵州等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的访谈及问卷调查,获取了关于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当下乡村教师职业作用较之传统型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已发生改变,具体表现为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场域的窄化,乡村教师职业内容的繁杂化,对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支持力度的弱化以及乡村教师对自身职业作用认知出现偏差。研究发现较之于传统型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状况,当下乡村教师职业作用发挥情况的转变是国家、社会及乡村教师自身共同作用的结果。乡村教师受到来自国家教育观念及部分行政力量的规约,同时也缺乏来自家庭及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乡村教育成了乡村教师“独角戏”,乡村学校仿若一座“孤岛”,乡村教师文化和社会资本的不足也导致这一群体对自身职业作用的认知偏差。为适应当下“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时代背景,本研究基于现代大教育学的视角提出乡村教师应然层面的职业作用。若抛开繁杂的非教学性事务,乡村教师不应只偏重学校里的教育教学,应在学校教育、乡土社会发展以及乡村教师之间建立联系,在做好乡村青少年培养工作的同时,肩负起属于教师的那份乡村文化振兴的责任,进而实现个人价值和乡土社会需要的契合。基于以上分析,为缓解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繁杂的现状,促进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的有效发挥,让乡村教师群体在“乡村振兴”中真正实现自我价值。国家、社会方面必须给予充分支持。国家应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乡村教育;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落到实处;适当减少部分行政力量对乡村教师教学精力的干扰。在社会层面,师范院校应创新乡村教师的培养模式,了解乡村社会对乡村教师素质的真实需求,让乡村教师拥有充足的文化资本去服务乡土社会。乡村社会居民、社会企业家及NGO也应为乡村教师群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在乡村教师个体层面,转变个人教育教学观念,明确乡村教师“公共性”身份下的职业作用内容,更要注重个人文化和社会资本的终身性累积。如此,方能促成乡村教师职业作用的有效发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