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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灾害多发国家。近几十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不仅灾害发生的频率增高,年均损失额更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巨灾风险损失的不断增加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目前我国的灾害管理责任主要是由政府承担,依靠政府的灾后救助和社会捐助。据统计,1990—2005年国家财政补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仅为1.6%,在国家财政紧张局面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改变的情况下,政府救助只能维持较低的水平;同时由于巨灾风险的特点,保险业长期以来对巨灾风险采取限制性的承保政策,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未发挥出来。综上,我国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所以无论从理论上研究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还是在实践中探索该机制都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巨灾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的分析,以巨灾风险的事前、事后管理为线索,重点对比了巨灾再保险、巨灾债券等多种分散巨灾风险的手段,并强调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旨在探索提高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总结出我国应该逐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涵盖政府、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为主体的巨灾风险商业化管理模式。其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巨灾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巨灾风险的经济损失主要由受灾者、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承担,政府只负责制定政策促使这些商业化转移顺利进行。首先,文章从理论上分析了两种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证券化。在前一部分,分析出传统的分散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风险证券化部分,总结出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巨灾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其次,通过中国的巨灾风险状况和巨灾损失状况,分析了我国目前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然后,借鉴美国、日本、新西兰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在巨灾风险分散制度方面的具体设计,特别是它们的政府和市场在分散机制中的定位,并从中得出若干值得我们借鉴的重要启示。最后,通过我国目前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状况,结合外国的启示,对我国提出一个政府、保险市场、资本市场有机融合的巨灾风险分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