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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谈判是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确立的,WTO成立以来的首轮多边贸易谈判。它确立了8个谈判领域,主要包括:农业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其中农业贸易谈判是重中之重,它的进展关系到其他各领域谈判的进行。然而,农业问题也是敏感度最高,各国分歧最大的问题。对于农业的三大支柱性问题: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市场准入,各国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总的来说,多数发达国家力图保持相对较高的国内支持水平,并要求发展中国家降低关税水平:大部分发展中成员则强调其关税减让承诺取决于发达成员在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方面的承诺,要求发达成员大幅度削减乃至取消贸易扭曲措施,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这些分歧使得农产品贸易谈判的进展十分缓慢。到坎昆会议之前,包括农业谈判在内的各项谈判领域都没有完成《多哈议程》所制定的计划。 作为多哈回合中期检验的坎昆会议,由于在农业问题和是否把“新加坡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等主要问题上的巨大分歧,无果而终。坎昆会议之后,WTO和各成员国都积极努力使谈判重回正轨。WTO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对其“一致同意”的决策制度进行改革,并在03年底的总理事会上,提出了多哈谈判的四个关键性的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途径,为以后的谈判指明了方向。在以美欧为首的各国的积极努力下,04年3月份多哈回合各部门谈判重新开启。2004年8月1日被称为“历史性的突破”的《多哈回合框架协议》达成。它几乎涵盖了谈判的全部议题:农业问题、棉花、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发展、服务以及其他议题。该框架协议打破了坎昆会议的僵局并且包括了成员的一些重要承诺,许多问题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争取了有利的贸易环境。多哈框架协议达成之后,农业、服务贸易、贸易便利化等领域的后续谈判进度明显偏慢。,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要想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完成多哈回合谈判,各成员方必须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并做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 中国首次作为规则的制定者进行多边贸易谈判。作为WTO的新成员,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提出了自己在本轮谈判中在各领域的基本立场,其表现也得到了各成员方的普遍好评。在今后工作中,中国应针对本轮贸易谈判的特点,充分了解和利用WTO的相应规则,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密切注意当今贸易的新动向,成立相应的机构专门研究和制定对策,拿出既符合自身利益又具可操作性的案文建议,以维护我国的利益,为建设我们的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烟台也会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