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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越来越为广大投资者所知晓、并认同。然而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基金产品,该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不同基金的业绩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正成为基金参与各方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基准组合,则很好地扮演了这一角色,它被看作是划分投资者和管理者责任的一种方法,投资者为基准组合负责,管理者为超额业绩负责。有了基准组合,投资者能清楚地知道如何评价管理者。基准组合为业绩提供了一个准确的度量方法,同时投资者用它来控制多个自身投资的总风险,监督管理者的积极风险,投资管理者用它来进行资产配置。基准组合在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建立了一种量化的沟通渠道,在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基准组合被用来设计管理者的报酬结构。基于基准组合的重要性,本文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自选基准为分析对象,借鉴国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中国基金行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研究工具,详细的分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自选基准组合的适用性,并就此来分析基金管理人选择特定的基准组合的动机。本文在分析中主要运用了:归纳演绎、实践总结、实证分析三种方法。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笔者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选择了适用性基金样本,从基准组合业绩度量性、基准组合的风格代表性等几个方面对基金自选基准组合的适用性进行研究。首先,从基准组合业绩度量性的角度研究,笔者根据Bailey(1992)提出了评价投资基准组合的8个标准中的第六、七项评价指标以及Tierney和Bailey(1995)提出的基准组合的正交性方法,分析基准组合对于基金投资组合业绩的度量性,从而评价基金自选基准组合的适用性;其次,笔者还根据晨星提供的基金风格箱以及基金选择的自选基准组合的指数成份的风格属性,对基准组合与基金投资组合的风格属性进行比较,同时笔者还根据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分析基金投资组合超基准组合的回报的风格属性,进而判断基金自选基准组合的适用性。本文上述方法论证的结果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自选业绩比较基准组合大部分是不具有适用性,只有大约11.4%的基金选择了具有实用性的自选基准组合。笔者根据本文对基准组合适用性的实证分析结果,从现金流的角度来剖析基金管理人选择特定基准组合的内在动机。笔者根据基金现金流与基金组合风险调整后收益之间的正相关性,结合chevalier和Ellison(1997),Sirri和Tufano(1998)提出的模型,对具有非适用性基准组合的基金组与具有实用性基准组合的基金组在现金流与经基准组合调整后的基金收益间的相关系数比较,进而论证基金管理人选择特定基准组合的内在动机。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具有非适用性基准组合的基金同幅度的经基准组合调整后的收益可以带来更多的现金流,这表明对于选择非适用基准组合的基金管理人,它们有故意操纵基准组合,从而提高现金流的动机。文章最后对如何提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自选基准组合的适用性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