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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维度,考察和研究政府部门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有助于政府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也有助于NGO组织朝更与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促进NGO组织的自我发展。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刑释人员顺利完成再社会化,早日融入社会走上正轨,防止重新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项研究以案例分析为基础,通过Z省个案分析和近年来刑释人员生活、就业等情况的监测数据,考察了刑释人员回归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剖析了安置帮教工作难点产生的原因,探讨并提出若干对策,以期为今后政府部门实施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参考,促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国安置帮教工作起步较晚,.相较已形成出狱人保护体系的国家来说,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缺乏相关经验,存在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例如:缺乏专门的刑释人员社会保护法律法规,责任难以落实;对刑释人员的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参与帮教较薄弱,专业NGO组织发展缓慢;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刑释人员的异地管理更是处于真空地带,而这一群体本身就存在着整体素质较低、心理障碍较大的问题。改进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需要制度上的合法保障,职责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才能确保刑释人员享有特殊社会保护,避免因自身的弱势饱受社会歧视。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的参与力度应当来自于社会,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度是关键,只有形成社会广泛共识才能消除对刑释人员的歧视,提高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社会参与度提高,才能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发展。刑释人员作为弱势群体,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出狱后会遇到难以维持生计的问题,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也不存在政策上的难题,给予刑释人员生活、医疗方面的保障也是重视人权的体现,契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达到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刑释人员流入异地谋生,造成脱管漏管现象,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纳入刑释人员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后便于全国联网查询,实现异地接收管理工作,确保刑释人员特别是需要重点帮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有效的管理能够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好社会稳定性。政府在参与公共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好监督和指导作用,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如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也有助于NGO组织的发展,促使他们能够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服务。另外还应给予刑释人员人格尊重,在当前的社会中还是会存在歧视刑释人员的现象,充分的人格尊重才能使刑释人员拥有平等的社会地位,才能使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