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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之后,证券市场重启IPO恢复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使得资本市场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在完成上市后都呈现出相当华丽的财务报告。然而,也有一部分公司在上市后很快就出现亏损,这一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一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都普遍存在操纵利润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盈余管理可以看成是企业对利润的一种合理管理行为。然而,很多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而实施盈余管理行为,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以致于投资者无法做出有效或者正确的投资决策。与此同时,债权人也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相关监管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由于上市公司必须达到证券市场的考核指标,使得上市公司具有更加强烈的动机实施盈余管理行为。2006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准则规定长期资产确认减值后在未来会计期间都不能转回,该规定遏制了企业频繁的发生过度盈余管理的现象。然而这项规定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它对上市公司通过长期资产来实现盈余管理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另一方面,这项规定使得企业更倾向于利用计提和转回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企业盈余。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文章先从选题的背景、意义和有关文献的评述着手,在阐述了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减值来实现盈余管理的理论基础上,以黑龙江北大荒的盈余管理为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北大荒上市后资产减值的项目及金额的合理性,得出北大荒资产减值的计提异常的结论并通过模型验证了上述结论。北大荒在2011年隐瞒违规拆借资金,公司不仅没有对该项资金进行减值测试,反而转回巨额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实现盈利,避免持续出现亏损。另外,企业在2012年通过计提巨额资产减值损失,夸大企业亏损,使得企业可以在以后会计期间利用转回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来实现扭亏。企业这一系列的行为,揭示了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缺陷,北大荒公司的治理不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健全,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的失职以及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缺陷。鉴于以上分析,本文对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出建议:从外部环境考虑,我国应当完善资产减值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并加强外部审计监督;从公司内部方面,我们应对公司会计内部核算制度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做进一步的完善。对于盈余管理的问题,大部分学者都是对其进行实证研究,而本文选取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在案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然而案例的选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也只能从局限的几个方面入手,对企业通过资产减值来实现盈余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